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5-07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职
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公司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任勇华(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任勇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内
燃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担任重庆浦陵机器厂助理工
程师;1988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浦益-布瑞格森.斯达顿公司工程师;1994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0 月历任重庆市隆鑫交通机械厂生产副厂长、重庆隆鑫汽油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11月至2001年2月担任重庆雄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10年4月担任锡山市新田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6月至2006
年 5 月担任重庆赛吉奥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威马
动力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任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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