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有效管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范资金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加强战略与预算衔接,促进战略落地;坚持价值创造原则,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高效利用,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统筹协调原则:公司将协调公司资源,协同各预算单位的编制,制造、采购和中后台部门的成本和费用预算必须匹配销售目标,各类预算应当相互匹配;
(三)经营效益原则:各单位编制预算要关注投入与产出分析,优先保障高效益项目,严控低效或无效支出;
(四)权责对等原则:明确预算目标,考核各环节的权益与责任,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启动预算方案的编制,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运行体制,明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董事长负责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加强对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与业务指导,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参与公司预算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作为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第七条 公司各个部门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子公司及其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工作,并接受公司及公司财务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第十条 公司的预算编制以年度为单位,以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状况为基础,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战略规划、同时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行业市场状况、产品竞争能力、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编制相应的预算,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制年度预算方案。
年度预算方案应当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其他有关重大决议,反映本公司预算期内经济活动规模、成本费用水平和绩效目标,满足控制经济活动、考评经营管理业绩的需要。
第十一条 财务部应当明确预算编制程序,对预算目标的制订与分解、预算草案编报的流程与方法、预算汇总平衡的原则与要求、预算审批的步骤以及预算下达执行的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毕。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预算执行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对预算编制不及时或编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纳入预算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 财务部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环节的控制,对预算指标的分解方式、预算执行责任制的建立、重大预算项目的特别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十六条 财务部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后,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
第十七条 财务部应当以年度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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