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旨在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者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者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
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者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者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者非正当的收益。
(四)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文件的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 按风险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公司风险分为重大风险、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公司风险认定标准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原则保持一致。
第六条 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并实施风险应对措施;
(四)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负责日常业务中的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内审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负责对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董事会及股东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对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保留对重大风
险决策的最终审批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并作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全面风险识别、评估、内部管理及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查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二)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三)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组织开展审计,并对审计结果的改进进行研究;
(四)审议风险管理政策及指引、财务政策,并就此提供建议;
(五)制定风险水平、可承受风险程度及分配相关资源;
(六)就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组合或威胁提出意见,并作出适当的指导;
(七)审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所确定的关键风险及相关风险缓解措施;
(八)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并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在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配合内审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及
时识别重大风险;
(三)负责制定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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