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农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马农机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 7家。包括: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威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威马农机(无
锡)有限公司、Novus Power Equipment Co., Ltd、Novus Performance Products, LLC、
重庆威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威马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业务。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资金管理、固定
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同时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了内部控制的严格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企业文化
公司通过多年的文化积淀,构建了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通过积极开展各种
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员工培训、文娱活动等,把企业文化理念扎根到整个公司之中,助力各部门及组织发挥出巨大力量,为公司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与管理等方面。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数量、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不断制定完善包括《公司管理手册》《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合理使用、择优选拔及使用公司人力资源建立了制度保障。公司致力于建立起基于业务发展和能力提升的培训体系,为新老员工设计各类专项培训计划,助力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提高领导能力。
(5)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商务合同审批体系以及相应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各类合同的签审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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