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华远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华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广东华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生产流程与成本控制、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 润总额的 3% 3%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的3% 资产总额的 3%>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 产总额的 0.5% 0.5%
经营收入总额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经营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潜在错报 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
额潜在错报 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总额的 0.5%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
重大缺陷 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
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
重要缺陷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
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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