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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9 19:27:41 股吧网页版
星宸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宸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宸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若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限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种类

投资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管理模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代表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金融机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进一步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充足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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