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5 17:29:41 股吧网页版
骏鼎达: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公司拟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收购黄土旺和李明霞持有的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富的旺旺)合计 51%的股权,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投资事项及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本次交易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标的公司 51%股权(标的股权)的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 万元,详细投资条款(包括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等)均以各方最终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含投资金额、标的公司估值等)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2025 年标的公司的净利润规模较小,毛利率维持在基础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2026 年第一季度标的公司增长情况良好,但其盈利能力(含净利润规模、毛利率水平等)尚需进一步验证。经初步预估,本次交易涉及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最终尚需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生效,
最终是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尚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出具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机构未就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尚待各方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生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且公司未进行披露的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拟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收购黄土旺和李明霞持有的富的旺旺合计
51%的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签署
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请投资者注意公告中关于“风险提示”的内容。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