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骏鼎达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000 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55.82 元,共计募集资金 55,820.00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4,823.80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5,023.80 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 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996.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89.52 万元和先期支付的中信建投证券 200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406.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 号)。
二、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概述和原因
本次涉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项目为“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骏鼎达”),实施地点位于江门市江海区。
2024 年 0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增加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公司注册地和“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所在地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的共同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实施,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和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骏鼎达”)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的东莞骏鼎达生产经营所在地和“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苏州骏鼎达生产经营所在地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下:
序号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 实施主体 江门骏鼎达、公司 江门骏鼎达、公司、东莞骏鼎
达、苏州骏鼎达
2 实施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深圳市宝安区 江门市江海区、深圳市宝安区、
东莞市桥头镇、江苏省苏州市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东莞骏鼎达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A1UK5Y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凤凯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0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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