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骏鼎达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06.6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03 月 1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序号 项目 额
(调整后)
1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 30,000.00 25,200.00
项目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3,614.80 11,436.8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200.00 11,769.81
合计 55,814.80 48,406.68
注:如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025 年 0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10,046.08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用于投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本议案经公司
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募
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序号 项目 额
(调整后)
1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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