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未
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谭小平女士,会计专业,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2005 年 07 月至今,历任暨南大学讲师、副教授;2017 年 05 月至 2023
年 05 月,任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6 月,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08 月至今,任广州拉拉
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01 月至 2023 年 04 月,任广东赛肯
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08 月至 2024 年 07 月,任深圳感臻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02 月至今,任远方(广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5 年 05 月至今,任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07 月至今,任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01 月至今,任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参加表决,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大)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谭小平 5 2 3 0 0 否 3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详细了解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和经营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审议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履职标准、明晰工作流程,夯实制度基础;审慎审核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严格核查激励对象资格,确保相关事项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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