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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31:23 股吧网页版
骏鼎达:《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3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
1 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 区 2 栋工业厂 街道潭头社区芙华路4号1栋501-701,
房,邮政编码:518104。 邮政编码:5181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4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万元。 10,976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

7,840 万股,均为普通股。 10,976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表列示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凤凯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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