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宏鑫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4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6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48.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72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4〕9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251.73万元。
(2)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85.54万元。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3,035.96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720.00
项目投入 B1 16,710.8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03
项目投入 C1 11,251.7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5.54
项目投入 D1=B1+C1 27,962.6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8.5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5.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5.9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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