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26,2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26,200 股后的86,573,8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86,573,800
股×2.00 元/10 股=17,314,76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7,314,760
元 /87,000,000 股*10 股=1.990202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90202 元。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20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 87,000,000 股剔除回购账户已回购股份 426,200 股后的股本
86,57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17,314,7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26,200股后的86,57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5年9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67 周少华
2 0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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