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吴星明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95,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4%)的股东、董事吴星明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6 年 3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71,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87,000,000 股)的比例为 1.9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86,573,800 股)的比例为 1.9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吴星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星明,职务:董事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95,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所减持股份不超过 1,671,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87,000,000 股 )的 比 例 为 1.92% , 占公 司剔 除回 购专 户股份 后 总股 本
(86,573,800 股)的比例为 1.9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为 44.67元)。
7、吴星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吴星明先生承诺如下: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自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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