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司代码:301550 公司简称:斯菱智驱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飞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有力支持,致力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梁飞媛,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7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
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2014 年 1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履职基本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出席 7 次,其中现场参与 7 次。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 4 次。
3、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本人出席 5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情况进行审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出席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出席 1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
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对外投资及申请银行贷款决策提出建议,切实发挥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会议 2 次,出席 2 次。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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