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8:23:48 股吧网页版
无线传媒: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6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 670 号勒泰广场 B 座 9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272,652,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1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5,4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6 人,代表股份 27,196,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939,1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939,1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2,423,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2%;反对 1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0,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698%;反对 1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677%;弃权 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李垚林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