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晓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姜晓东,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山东省淄博市燃料总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1996 年 6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山东淄博中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2000 年 2 月
至 2005 年 10 月,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2005 年
11 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方华智能装备(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
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5 年 6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名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会次数
姜晓东 2 0 2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季度、年度财务报告的报出、年度审计机构的聘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事项进行
了审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情况保持了良好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本人与其他委员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确认,认为 2024 年度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考核标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