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惠柏新材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惠柏新
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306.67万股,每股发行价 2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776.6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280.7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38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 18,000.00 18,000.00
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2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18,537.00 16,172.00
合计 36,537.00 34,172.00
注: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 2,365.00 万元全额支付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土地出让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 13,475.6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 8.2 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上海帝福 3.7 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 18,000.00 18,000.00 4,665.80
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2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18,537.00 16,172.00 16,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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