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92,266,7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298,67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后,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
2.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335,378.7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5,881,529.85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0,494,713.65 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209,373,128.21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09,373,128.21 元。公司股本基数为 92,266,700 股。
3.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拟以总股本 92,2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298,67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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