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沈飞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3人,代表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1,67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8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989,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146,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146,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636,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549%;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62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1%;反对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30.5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62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1%;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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