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9:30:01 股吧网页版
惠柏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月 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其中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先生、董事丁晓琼女士、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业务实际需要,公司现对 202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
合理的预计,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钜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荟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60 万元(不含税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先生、董事沈飞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案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有效期限内综合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