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托普云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14.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68.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45.26万元。
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农业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3,297.90 11,898.84
2 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8,645.46 4,800.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646.42 6,646.42
合计 28,589.77 23,345.26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1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名称 账号 账户状态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3100120190000455 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支行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1060002607863 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 钱塘智慧城支行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国际人才创业 19012901040011814 正常
创新支行
浙江云曦智能装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14987110000 本次拟注销
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支行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分析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