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明-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明,1978 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浙江中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部门副经理;
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部门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合伙人。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因个人原因离任。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出席股
出席董事 亲自 委托 现场 通讯方 缺 是否连续两 股东会 东会次
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出席 式出席 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4 4 0 3 1 0 否 2 2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于本人任期内出席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职期间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
照规定召集并主持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履行规定义务。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就公司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提出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充分发挥自
身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运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议案都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发表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号 时间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2025 第四届董事会独 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1 年4月 立董事专门会议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