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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9:34:21 股吧网页版
常友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
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307,8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1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48,738,658.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307,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000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48,738,658.10 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8 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3*****338 刘文叶

3 08*****070 常州龙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846 刘波涛

5 00*****413 谢炎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亿晶路 222 号

咨询联系人: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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