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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17:13:22 股吧网页版
常友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常友科技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
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
度可在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
司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 5.15 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7.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1 亿元。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本次拟增加的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拟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 7.15 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12.15 亿元;拟为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 1 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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