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彭钦文)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彭钦文,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万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2010 年 4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上海中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2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
今任新财董数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任立信德
豪并购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深
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出席公司股东会4次,本人始终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四次,主要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评情况、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七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议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
情况、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同时,参加 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主要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