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三态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 11,84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8,311,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400,963.13 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910,836.87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8Z014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2025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415.4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35,430.7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850.09 万元(含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相关银行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北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南头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3年10月23日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西安三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快云科技有限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跨境电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西安为该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仓储智能化升级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之子项目一“义乌仓智能化升级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为新项目“睿观—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合规检测AI SaaS软件项目”。上述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睿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深圳市睿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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