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方兴)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方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宝洁(广州)有限公司。2000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深圳市盛
弘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出席公司股东会4次(含委托出席2次),本人始终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对公司拟聘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四次,主要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评情况、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
主要审议 2024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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