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捷汽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9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400,000 股,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1,6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3,099,6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0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98,500,4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1.00%。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
股份数量为 1,22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众捷
汽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21,6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32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0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97,28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36,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2138%。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
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限售的相关承诺如下:
1、李春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应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5 年 10 月 25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4)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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