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捷汽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铝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
铝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相背离,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技术风险。
(三)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风险。
(四)操作风险
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操作不完善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如果期货合约交易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偏差,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遵循锁定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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