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汉芯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 号)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9,025 股,并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837,074 股增加至 65,116,099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51,164,3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5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13,951,71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768,0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79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下
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768,05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7%,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72%,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79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68,056股,占公司总股本1.17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8,23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剩余该类限售
限售股类型 股份数量
(股) (%) 股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 768,056 1.1795 768,056 0
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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