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以
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
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也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
公。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方面的专业
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程序,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保
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泄露所知悉
的秘密。
第六条 公司为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审计部履行职责所需
经费,应给予保障并列入公司预算。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
得妨碍审计部工作的开展。被审计对象应按要求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
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打击报复。
第三章 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
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
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
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
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
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
(四)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
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 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六) 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
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