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于2025年11月19日因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9日(以下简称“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邓天远,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双学士。2000年7月-2007年6月,就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9月-2009年12月,就职北京赛维安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1月-2011年8月,就职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015年5月,就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016年8月,就职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今,任深圳国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姓名 会次数 自出席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邓天远 8 0 8 0 0 否 2
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进行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并审慎表决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共召集、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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