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芯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云汉芯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90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953.37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801.3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52.0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
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3,953.37
减:发行费用 6,801.35
募集资金净额 37,152.02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注 1) 21,458.88
加:未支付发行费(注 2) 9.29
尚未置换的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1,108.18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68
合计 16,837.30
注 1:其中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108.1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
注 2:未支付发行费为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深圳市汉云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及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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