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应对及处理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
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商业信誉及公
司股票价格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各类公开信息;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
要影响的人员,通过任何公开渠道发表或传播的、可能引发市场关
注或误解的言论、信息或行为。
(五)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框架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裁
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
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
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
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事务部门、
市场营销部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事件,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评估可能发
生的各类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
众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抖音官方账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
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七条 舆情监测主要针对有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新闻等,也可根据需要加大监测
范围;着重搜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称等关键词,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热点问
题添加相关搜索项目。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八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行动迅速。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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