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6-011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 号)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902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53.3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7,152.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0,079.60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079.60 万元。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458.88 万元。2025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350.70 万元,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08.18 万元,暂未支付发行费印花税 9.2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6,810.6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为 26.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6,837.3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1631010010051156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汉云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212920171805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10906400020156144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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