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中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0,010,000 股,并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
完成后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6,345,4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9%;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43,664,57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9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800.00 万股,共涉及限售
股股东 2 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6.9996%。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 3,664,57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1)Strait Co, Ltd.承诺:
1、本机构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2、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3、本机构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针对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本机构已经取得的发行
人 20,850,000 股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针对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机构取得的发行人
30,150,000 股股票,自该部分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1,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 80%。
本机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机构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本机构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机构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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