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8,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999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 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4〕472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中的
60,010,000 股,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4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6,345,4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9%;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为 343,664,57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91%。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3,664,575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1)Strait Co, Ltd.承诺:
1、本机构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2、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3、本机构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针对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本机构已经取得的发行
人 20,850,000 股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针对 2021 年 12 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机构取得的发行人
30,150,000 股股票,自该部分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公司上市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 80%。
本机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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