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泰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思泰克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不包括思泰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
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
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 (A,以 2023-2025 年均值为 (B,以 2023-2025 年均值
年度 基数) 为基数)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首次授予的限 第一个
制性股票及预 归属期 2026 32.00% 25.60% 27.00% 21.60%
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若预 第二个
留部分在 2026 归属期 2027 52.00% 41.60% 47.00% 37.60%
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前(含) 第三个
授予) 归属期 2028 82.00% 65.60% 76.00% 60.80%
预留授予的限 第一个
制性股票(若 归属期 2027 52.00% 41.60% 47.00% 37.60%
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 第二个
度报告披露后 归属期 2028 82.00% 65.60% 76.00% 60.80%
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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