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5-06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50.00 元/股(含)调整为 49.4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及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677,04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比例为 0.6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34.60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29.8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00,331.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原监事(任期内)、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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