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6-01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张健先生、陈世伟先生、骆捷先生、吴敏女士、卢国胜先生、李惠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国胜先生、吴敏女士、李惠钦先生以及 2025 年度因换届离任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长山先生、张佳女士、蔡励元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姚征远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经营管理层的实际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与《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3,258,400 股并扣
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的 102,581,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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