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100.00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日常借款与费用开支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事项。
(二)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严重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须引起企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重视和关注;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的 3% ≤营业收入的 3% 1%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的 5% ≤利润总额的 5% 3%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的 3% ≤资产总额的 3% 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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