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20:46:04 股吧网页版
思泰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100.00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日常借款与费用开支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事项。

(二)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严重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须引起企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重视和关注;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的 3% ≤营业收入的 3% 1%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的 5% ≤利润总额的 5% 3%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的 3% ≤资产总额的 3% 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