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3 11:17:10 股吧网页版
艾芬达: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42,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35,435.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506,864.58 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1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130 万套毛巾架自动化 26,142.02 26,142.02 21,454.91
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2 年产 100 万套毛巾架自动化 35,325.98 35,325.98 28,992.24
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103.53

合计 66,468.00 66,468.00 54,550.69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