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7,274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877,4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3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0,000 股,并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6,531,07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0736%;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0,138,9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26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77,46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12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二)锁定期届满并上
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77,463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6%,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0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二)。
2、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877,4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7,274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877,463 1.0124% 877,463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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