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剑斌、包旖云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公司预计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低信用风险敞口)。根据银行的实际业务需求,上述授信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润丰汇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电子”)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的担保合同以润丰电子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润丰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饶市润丰汇通电子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剑斌、包旖云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上饶市润丰汇通电子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上饶市润丰汇通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旖云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济置业园内 4 号厂房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软件开发。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润丰电子资产总额 3,449.64 万元,净资产 1,262.92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12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润丰电子持有公司 2,4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7.69%,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润丰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四)润丰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润丰电子为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具体的担保合
同以润丰电子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润丰电子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良好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润丰电子除为公司向银行借款 13,000.00 万元提供保
证担保外,与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润丰电子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润丰电子本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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