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主要是根据风险导向原则,涵盖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部子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本次内部控制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决策管理、授权管理、预算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减值管理、会计系统与财务报告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估情况
根据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际著名的 COSO 内部控制框架,公司主要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对公司整体内控情况进行评估。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积极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业务活动。
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各自委员会工作细则
行使各专项职能。 董事会秘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部门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职。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执行董事会决议,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为保证日常业务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和实际运营管理经验,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和各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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