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东莞美信
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12 日由勤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初
始注册资本 200.00 万港元。2016 年 3 月 27 日,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股东会
决议,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账面价值 20,329,358.69 元,折合 2,000.00 万
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4 号),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9.514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9.5149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26.00 万元,总股本为
4,426.00 万股。本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
简称为“美信科技”,证券代码为“301577”。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2.95 万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3682376W,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 20 号。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销售、采购、财务、研发等部门,拥有子公司“香港美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信磁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通信领域磁性元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在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源、安防设备及消费电子等领域得到拓展。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23 日批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
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5、附注三、18、附注三、
19 和附注三、25。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
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或泰铢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
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款项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 5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收回或转回 单项应收款项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 5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应收款项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 5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投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1%或 1,000 万元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款项 单项应付款项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 50 万元
重要的承诺事项 单项承诺事项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 50 万元
重要的或有事项 单项或有事项超过资产总额的 0.5%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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