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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9:59:25 股吧网页版
辰奕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
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刘娜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1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87.7429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6.539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7.742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刘娜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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