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傅穹)
本人傅穹,作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 2025 年度,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傅穹,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历。1995 年至今,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08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院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向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9 次,本人均
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行使表决权。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本人均亲自
参加。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2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3项议案。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并亲自主持会议,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薪酬计划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年度及各季度财务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项议案。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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