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 2
正 文 ...... 10
一、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11
三、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11
四、发行人的设立...... 1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7
六、发起人和股东...... 1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8
八、发行人的业务...... 19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3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5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6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6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9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0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32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2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3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4
二十三、结论意见...... 36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左栏所列词语具有该词语相应右栏所作表述的涵义;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本公司”、“托 指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伦斯股份”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及上市”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托伦斯有限” 指 托伦斯半导体设备启东有限公司(曾用
名:托伦斯精密机械启东有限公司),系
发行人之前身
“保荐机构”、“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专项法律顾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问”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评估师”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或托伦斯有限彼时有效的公司章
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发行人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托伦斯精密制
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
发行上市完成后正式生效成为发行人的
公司章程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
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托伦斯精密制造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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